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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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人事科)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保卫、会务、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局机关办公用房、车辆和基建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业务教育培训、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14626;0435-6214315
(二)综合科(督查指导科)
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有关部门(乡镇、街)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政策的调查研究,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起草重要文稿。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统计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信息交流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435-6227315
(三)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6908
(四)政策法规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指导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14626;6215656
(五)企业监督规范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负责组织指导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属地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全市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组织指导对已经登记的企业进行巡查、回访,监督检查和管理规范其登记注册行为;组织开展登记企业年度检验工作;调查处理企业违反登记注册法律、法规案件;负责职责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负责研究拟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无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个体私营经济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指导相关协会的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5315
(六)公平交易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贯彻执行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措施、办法;承担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负责规范直销行为,查处传销行为;负责查处市场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和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违规案件;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12315执法体系建设;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55656
(七)市场规范管理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做好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引导工作。建立、培育市场管理专业人员队伍,指导建立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市场举办单位的检测体系,做好市场检测复核比对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经纪人;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管理;开展经济合同行政指导、调解、信用评价服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等违法行为;指导市场协会、经纪人协会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18315
(八)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受理商标咨询、查询;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包括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组织推进商标战略,审核推荐省、市著名商标;协助经济主体驰名商标的保护;建立商标数据库;宣传品牌推广,指导品牌指导站工作;指导商标协会工作;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办理广告业发展与管理情况统计及调研分析工作,指导广告业健康发展;协调助推小微企业广告活动;组织创意广告活动;指导广告协会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13315
(九)计量监督科(质量标准化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质量奖励、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组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科学管理方法;组织一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等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标准化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管理计量标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强制检定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负责组织实施对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认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辖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协调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和专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组织开展本辖区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专项打假活动。
联系电话:0435-6261007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依法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安全监察;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67006
(十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等工作;参与拟订或制定辖区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及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
联系电话:0435-6261019
(十二)食品流通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等工作;参与拟订或制定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负责酒类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监督抽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和风险监测;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指导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7315
(十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执行;负责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负责化妆品生产经营卫生监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指导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51616
(十四)药品市场监督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掌握分析全市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承担药品经营企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管职责,组织实施药品经营企业分级管理。负责流通环节药品(含特殊药品)质量监管。监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监督流通环节问题药品召回和处置。负责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工作。
负责对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负责监督管理特种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质量;负责医疗器械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综合、信息公开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17537
(十五)药品生产监督科
掌握分析全市药品生产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承担中药材、药品(含医疗机构制剂)生产企业执行质量管理规范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对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监督生产环节问题药品召回和处置。
联系电话:0435-6229792
(十六)行政审批办公室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联系电话:0435-6225315
(十七)党委办公室
协助党委处理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局党委的指示、决定。负责本系统政治思想、宣传、党建和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联系电话:0435-65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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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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