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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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安监科)。负责文电、财务、会务、机要、档案、行政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字综合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保密、信访、建议提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微信公众号、政务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党务和群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办公电话:024-31912600

2、文化旅游科。落实上级文化、旅游部门有关精神,指导全区文化馆(站)、图书馆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协调全区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基层文化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社会文化、艺术、比赛活动;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科技进步、信息化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产业项目论证并监督实施;规划、引导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开展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组织旅游业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负责旅游统计工作;规范全区旅游业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培训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办公电话:024-3191261031507915

3、体育科。全面落实国家体育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组织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及管理;开展各种形式的科学健身活动,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推动社会体育发展;管理健身气功等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参加各类体育比赛;统筹规划全区竞赛、竞技体育项目,指导体校体育训练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全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和参赛工作;促进青少年体育文化交流。

办公电话:024-31912612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有关要求。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体育工作,指导特色文化产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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