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沈阳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  • 关注:5648

(一)办公室:协助领导协调各科室及派驻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日常政务处理和有关事务的联络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印鉴管理、公文处理、文电会务、接待、保密、档案、信访、后勤(安全、保卫、防火、防盗、车辆调度)、宣传信息、舆情应对、突发事件处理、应急等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本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人员日常管理、考核;负责局内的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扶贫以及工会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有关提案、建议、议案的办理;处理涉及进驻部门及派驻人员的咨询和投诉。

办公地址:长白西路51号A座7楼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

办公电话:024-31912760

(二)营商环境建设综合科(营商环境督查考评科):负责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组织区相关部门对市营商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汇总上报,配合区考评办对区相关部门开展绩效考核,负责营商环境宣传载体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检查督办全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调、处理和反馈企业投诉举报的问题,督查督办涉企营商案件。

办公地址:长白西路51号A座7楼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

办公电话:024-31912731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拟定制发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咨询解释工作;负责处理涉及本局的法律纠纷;负责检查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的情况。

办公地址:长白西路51号A座1楼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

办公电话:024-31912766

(四)业务统筹科(审批改革科):负责对区政务审批服务中心内各类业务事项(包括市直派驻和区属派驻)的管理;负责梳理优化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并动态调整清单工作,制定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负责服务中心窗口的设立与调整;负责窗口人员的岗位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协调市政务服务中心、区内相关部门与政务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间的衔接工作,协调解决审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负责审批事项的统计、录件管理工作;负责区内三级服务体系的规范、运行和管理。推进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长白西路51号A座7楼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

办公电话:024-31912747

(五)市场服务科(科技产业科):负责市场服务类审批,涉及区域内民宗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审批工作;负责企业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帮办代办工作;负责三好街高新科技产业技术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工作。

办公地址:长白西路51号2号岛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6:30

办公电话:024-31912766

(六)投资项目科:负责投资项目类审批,涉及区域内区委农办、发改局、民政局(地名办)、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体育局)、人防办等部门的审批工作。

办公地址:长白西路51号3号岛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6:30

办公电话:024-31912766

(七)城市建设科:负责城市建设类审批,涉及区域内房产局、城建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城管局、城建执法中心等部门的审批工作。

办公地址:长白西路51号3号岛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6:30

办公电话:024-31912766

(八)社会事业科:负责社会事业类审批,涉及区域内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的审批工作。

办公地址:长白西路51号2号岛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6:30

办公电话:024-31912766

(九)综合勘验审批科(联合勘验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审批事项现场勘验、多部门联合勘验、专家评审和验收。

办公地址:长白西路51号2号岛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6:30

办公电话:024-31912766

沈阳市和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沈阳市和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行政审批局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具体工作。。。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29774.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