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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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概况

单位名称: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性质:自收自支事业

单位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9号

邮编:839000

服务热线:12329   

电话:0902-6970662

传真:0902-6970187

电子邮箱:hmgjj2008@126.com

工作时间:09:30—13:30,15:30-19:30(冬季),09:30—13:30,16:00-20:00(夏季)

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一、党组书记、副主任李进同志

主持中心党组工作,侧重抓好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办公室、党群办、稽核监督科、资产保全科。

二、党组副书记、主任骆东鹏同志

主持中心行政工作,协助书记李进同志抓好党组工作,侧重抓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工作。分管归集科、贷款科、财务科、信息技术科、伊州区管理部、巴里坤县管理部、伊吾县管理部、三道岭管理部。

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法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中心主要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1、负责各类活动、会议的组织及与内部各科室之间的综合协调;2、负责修订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措施和办法并监督执行;3、负责行政会议记录,起草综合性文件、领导讲话,做好内部文件的统一制发和印章、证照的管理使用;4、负责各类文件的接收、传递、催办、上报和归档工作;5、负责政务公开、微博的维护工作,做好综合性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配合中心开展机关文化建设;6、负责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人员聘用、劳动合同签订、年度考核、人事档案等人力资源管理的日常工作;7、按时接收各科室业务档案并及时录入电子档案系统,年底做好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8、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和办公用品阶段性及临时采购管理等工作;9、做好车辆管理、食堂管理、环境卫生、年度报刊杂志订阅及分发等后勤保障工作;10、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党委的决议;1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12、负责中心党支部的日常工作;13、加强党员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坚决同反腐败现象作斗争;14、组织党建工作调研,做好党建表彰、推荐工作;15、协助中心党组做群众工作及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16、负责中心工、青、妇日常工作;17、负责办理党组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18、协作中心党组做好扶贫帮困工作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伊州区管理部

主要职责: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具体落实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种办法和规定。2、执行中心制定的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3、记载哈密辖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缴存明细账。4、审核办理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转移。5、负责初审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的完整有效情况,完成贷前基本查询及数据录入工作。6、负责收集整理缴存、提取、贷款档案并移交。7、负责执行和落实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巴里坤县管理部

主要职责: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具体落实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种办法和规定。2、执行中心制定的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3、记载巴里坤县辖区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缴存明细账。4、审核办理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转移。5、负责初审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的完整有效情况,完成贷前基本查询及数据录入工作。6、负责收集整理缴存、提取、贷款档案并移交。7、负责执行和落实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伊吾县管理部

主要职责: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具体落实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种办法和规定。2、执行中心制定的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3、记载伊吾县辖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缴存明细账。4、审核办理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转移。5、负责初审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的完整有效情况,完成贷前基本查询及数据录入工作。6、负责收集整理缴存、提取、贷款档案并移交。7、负责执行和落实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三道岭管理部

主要职责: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具体落实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种办法和规定。2、执行中心制定的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3、记载三道岭辖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缴存明细账。4、审核办理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转移。5、负责初审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的完整有效情况,完成贷前基本查询及数据录入工作。6、负责收集整理缴存、提取、贷款档案并移交。7、负责执行和落实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科

主要职责:1、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预决算,及时对住房公积金预决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反映;2、负责做好住房公积金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规定合理分配调度使用资金,对重大开支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3、负责单位银行帐户的设置和各承办银行的结算业务,对银行账户设立及会计印鉴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负责与银行签订各项协议;4、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报表的汇总和财务报告的撰写、编制、报送工作;5、负责编制单位管理经费预算和决算,做好管理费用日常核算和审核工作;6、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工作;7、负责协调财政、审计、银行等相关部门业务联系工作,并接受上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8、负责本部门业务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9、负责本单位财会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10、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贷款管理科

主要职责: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2、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调研、拟定及实施;3、组织对房地产市场的调研,前期楼盘资料备案、审核、实地查看;4、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的办法规定及操作规程,实施并监督落实;5、集中审核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所有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出具贷款委托书;6、协调、监督和检查受托银行及管理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7、负责与不动产、房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具体办理相关手续;8、负责贷后管理工作,完成住房公积金个人逾期贷款的催收,处理进入法律程序的逾期贷款案;9、收集整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权证,负责办理期房转现房手续、记录保证金明细账、做好催收、对账清退手续,档案移交;10、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内容及相关业务表格;11、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归集管理科

主要职责: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2、修订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提取)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实施并监督落实;3、策划制定和实施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工作;4、负责单位开户登记工作;5、负责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6、审核办理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工作;7、审核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工作;8、负责住房公积金普法工作,制定和完善普法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9、按照《档案管理办法》,收集整理单位开户、变动、提高、降低和缓缴的档案并及时归档。

九、资产保全科

主要职责:1、负责阿牙、丽园小区遗留资产的管理;2、负责及时催收各项债权;3、负责做好阿牙、丽园小区账务,正确及时处理账务;4、配合各相关职能科室做好工作;5、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稽核监督科

主要职责:1、负责本科室学习和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探索实践监督管理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手段和新方法;2、负责落实监督监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中心关于稽核监督工作的职责;3、负责对各科室、分中心和管理部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受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有关金融业务和相关手续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对各科室、分中心和管理部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执行业务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职责情况,以及失职、越权和滥用职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负责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执法、贷款审批发放和提取支出等主要业务、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6、协助办公室对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等问题进行妥善处理;7、负责按时完成例行或专项稽核监督情况分析报告;8、协助财务部门落实上级监管部门和市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各项监督检查;9、负责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日常工作作风建设工作。

十一、信息技术科

主要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组织调整和完善;2、制定、实施信息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信息系统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安全管理以及网络管理工作;4、开展中心机房设备的管理、优化工作;5、开展计算机技术支持、故障处理以及技术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6、负责本部门内部管理工作以及其他部门、科室协调;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哈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吐哈石油分中心负有监管和数据统计工作;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单位职能法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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