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科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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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信息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脱贫攻坚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拟订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有关工作任务的督办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主任:程中平   电话:218050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工作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工作职责: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负责人:王伟   电话:2592510

计量科工作职责

计量科工作职责:拟订计量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指导市级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和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工作,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组织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负责人:汪彬   电话:2180503

标准化管理科工作职责

标准化管理科工作职责:拟订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备案和复审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工作。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承担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承担市级专业化技术委员会组建和管理。
负责人:崔新建  电话:2180505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引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指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工作。协调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
负责人:杨斯婷  电话:2180523

食品安全协调科工作职责

食品安全协调科工作职责: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重大问题, 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并编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制订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承担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县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磊鑫  电话:2539417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指导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赵梦欣  电话:2539455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流通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对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平   电话:2180527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掌握分析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食品小餐饮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
负责人:郭煜   电话:2539416

特殊食品及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盐业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特殊食品及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盐业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订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质量规范,组织质量抽检。负责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监督管理。承担对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化妆品经营环节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盐的监督管理,建立储备盐管理制度。制定食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食盐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安全。协调建立边远地区食盐配给体系,保障边远地区合格碘盐供应。
负责人:任炯炯   电话:2539415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陕西省汉中市药品生产稽查办公室)工作职责: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范围内开展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汉中市药品生产稽查办与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科合署办公。承担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做好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生产及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负责人:李春   电话:2539426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负责对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配合做好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承担药品流通领域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规范管理工作,组织质量抽检。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负责人:马三和  电话:2539429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组织并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质量抽检。承担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生产备案及监督管理。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再评价。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负责人:龙斌   电话:2539426

人事教育科工作职责

人事教育科工作职责: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余继安   电话:2539433

规划财务科工作职责

规划财务科工作职责: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基础建设和系统队伍规范化建设。指导全系统各类重大项目编报、推进实施工作。指导全系统执法装备配备工作。承担本系统技术机构及检测中心能力建设与规划,指导基层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的组织、论证、引进、交流合作和成果推广工作。承担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任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
负责人:庞治文   电话:2539483

法规稽查科工作职责

法规稽查科工作职责:承担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承担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并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承担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措施办法。督查督办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跨县区的大案要案等重大违法行为。指导各县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康海洋   电话:2539425

信用监管科(非公党建办)工作职责

信用监管科(非公党建办)工作职责:拟订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组织指导对年度报告和登记注册行为的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指导全市非公经济党组织开展党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等工作。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审批具体工作,并督促指导所属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做好所属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和发展党员等具体工作。
负责人:伍文华   电话:2180538

信用监管科(非公党建办)工作职责

信用监管科(非公党建办)工作职责:拟订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组织指导对年度报告和登记注册行为的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指导全市非公经济党组织开展党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等工作。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审批具体工作,并督促指导所属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做好所属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和发展党员等具体工作。
负责人:伍文华   电话:2180538

反不正当竞争与价格监督检查科工作职责

反不正当竞争与价格监督检查科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和工作指南。承担和指导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打击传销和相关反走私执法工作,以及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并承担大要案和疑难案件查处、督办,协调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拟订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王高飞   电话:2592501

网络交易及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网络交易及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网络市场消费环境建设。
负责人:张亮   电话:2539453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工作职责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工作职责:拟订加强商标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办法。承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商标专用权保护、指导商标注册行为等职责。拟订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加强对全市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组织指导专利执法工作,查处假冒专利和商标侵权行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和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
负责人:段敏敏   电话:2180515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工作职责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工作职责: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投诉平台建设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指导消费投诉信息及违规记录公示工作。指导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依法整顿规范旅游购物市场、旅游景区涉旅经营者的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负责人:陈斌   电话:2180521

质量发展科工作职责

质量发展科工作职责:组织实施质量强市建设,制订实施质量激励制度。做好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相关工作。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提升“汉字号”产品美誉度。拟订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措施办法。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工作。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潘登   电话:2592560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汽车质量争议投诉中心)工作职责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汽车质量争议投诉中心)工作职责:拟订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重点监督的产品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风险监控、分类监管工作和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组织协调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清理取缔煤炭销售点和煤质检测工作。对市场主体场所(经营场所)、成品油质量、机动车销售企业、环境监测计量器具进行环境监管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规定相关工作。
负责人:何文军   电话:2591196

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   

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承担市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负责食品药品信息的收集整理、研究分析、传递反馈与服务;

四、负责统一受理全市有关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等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五、指导协调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上报、转办、交办和转送投诉举报;

七、负责跟踪、督促、协调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八、负责投诉举报情况的汇总、处理、分析、通报和回访;

九、指导协调区县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

十、负责全市各类媒体食品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和违法广告的处理、移交,指导协调各县区食品药品广告监测工作。

十一、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汉台区中山街64号(青年路南口东侧20米)   

负责人:王雪萍  电话:12331  0916-3180656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牌子。承担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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