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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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督查、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办公电话:0471-3912315

(二)综合规划处。

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市场秩序、服务发展等重点任务考核工作。

办公电话:0471-4505865

(三)新闻宣传处。

拟定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舆情引导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办公电话:0471-6628352

(四)法规处。

组织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0471-6628278

(五)执法稽查局。

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区性影响或跨盟市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研究拟订消费者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和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统筹协调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工作。指导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工作。
办公电话:0471-4934053

(六)登记注册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

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提供涉企信息查询服务。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分拨及领证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办公电话:0471-6628523

(七)信用监督管理局。

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及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建立全区产品质量诚信制度。

办公电话:0471-3985185

(八)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反垄断局)。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办公电话:0471-4938010

(九)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办公电话:0471-6385615

(十)广告监督管理处。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办公电话:0471-5161203

(十一)质量发展局。

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和质量提升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规划。完善并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质量状况分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办公电话:0471-6628358

(十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拟订自治区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性、专业性监督。指导盟市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办公电话:0471-4501019

(十三)食品安全协调与抽检监测处。

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等工作。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监测工作。承办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471-4507131

(十四)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办公电话:0471-4506019

(十五)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

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办公电话:0471-4507181

(十六)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

分析掌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拟订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办公电话:0471-4507176

(十七)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实施特殊食品许可、备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471-4934951

(十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对全区特种设备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办公电话:0471-6385715

(十九)计量处。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自治区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办公电话:0471-4506017

(二十)标准化处。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承担地方标准组织制定、编号、发布、监督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及标识和全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负责标准化协调机制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471-6628243

(二十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组织拟订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承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工作。统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

办公电话:0471-6385867

(二十二)知识产权发展处。

拟订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承担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用及标准化体系建设。协调指导质押融资、无形资产评估及盟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办公电话:0471-6385195

(二十三)知识产权保护处。

拟订商标、专利保护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有关制度、政策。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等官方保护,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执法协作机制建设。

办公电话:0471-4505185

(二十四)石化处。

制定和完善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相关的管理制度。负责全区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受理企业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监督申报,办理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验收备案;组织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受理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的相关投诉;参与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办公电话:0471-6385161

(二十五)科技和信息化处。

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提出自治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合作交流、成果应用等工作。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指导实施等工作。

办公电话:0471-6628303

(二十六)财务处。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非税收入、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办公电话:0471-6628257

(二十七)人事处。

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外事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471-6628480

(二十八)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办公电话:0471-6628502

(二十九)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办公电话:0471-6385373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471-3912315,传真号码:0471-6628475
负责人:吴振清
二、所属单位:
(一)内蒙古计量测试研究院
承担开展计量科学研究、检验校准、计量监测、检验等职能。主要职责是:
1.研究、建立、保存、维护、使用经国家批准建立的计量基准、标准和自治区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承担量值传递、量值溯源,开展强制检定、计量校准、测试及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3.承担计量科学研究、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4.开展能源消耗量监测等能源计量工作。
5.开展碳排放量监测及碳汇计量工作。
6.承担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评价型检验和仲裁检验工作。
7.承担计量技术人员实际操作培训工作,协助做好计量技术人员相关考核工作。
8.按取得资质开展相关业务及其他委托性业务。
9.承担相关国家计量中心、重点实验室的职能。
10.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二环快速路北700米万通路西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0471-3337100
负责人:待定
(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査验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査验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查站牌子),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为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业务领域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査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工作,为风险研判、风险预警评估、投诉举报、公益诉讼、监管执法等安全风险监测提供技术支撑。
2.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应急处理、大案要案查处,参与重大活动保障;承担对技术机构检验检测结果的核查和政府监管任务承检机构工作质量检查的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相关领域审评专家库建设工作。
4.承担石油化工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质量监督的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石化工程设计文件质量的技术检查工作。
5.承担对技术机构的资质能力验证工作,开展监督抽样工作。
6.协助做好市场监督管审评查验的技术科学研究工作;参与地方性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的修订工作。
7.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留学生创业园B座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0471-3333645,0471-3455781
负责人:王胜利
(三)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相当于正处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
1.开展特种设备(含进口)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仲裁检验、司法鉴定、型式试验、锅炉水(介)质检验、无损检测、能效测试、材料分析、环保检测、安全阀校验及其他阀门检验。
2.承担特种设备安全附件、仪表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工作。
3.开展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厂(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野外在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
4.承担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烟花爆竹、劳动防护用品等检测与评价工作。
5.承担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及相关领域从业人员的法规宣传、技能培训,协助做好从业人员相关考核工作。
6.承担特种设备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
7.按取得资质开展相关业务及其他委托性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工作。
8.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新城区北二环内蒙古特检院(北区)呼伦南路261号(南区)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0471-5208008(北区),0471-6293741(南区)
负责人:张东宏
(四)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及检验样品的抽查工作;开展委托检验、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比对实验、生产许可证取证检验及产品质量鉴定等工作;承担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产品质量信息工作。
2.开展产品质量、服务业质量认证、监测、评价、咨询工作;承担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验度及组建实验室;承担检验化验人员培训工作。
3.承担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实验验证与技术标准研究、检验检测技术研究、检验设备的开发和研制工作。
4.承担教件质量测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化工程价格测算、电子物证仲裁、信化与工业化融合技术服务等工作。
5.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
6.承担全区石油化工建筑工地工程材料检验工作;按取得资质开展相关业务及其他委托性检验检工作。
7.承担国家批复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职能。
8.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赛罕区金桥开发区石化路质检大厦呼和浩特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0471-3255903(值班),0471-3255908(咨询)
负责人:赵莉
(五)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挂内蒙古自治区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牌子),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自治区质量基础情监测、分析、预判,质量信用、质量技术、质量管理、质量品牌、质量标准的研究与服务等相关工作。
2.负责标准信息及相关资源的收集、研究、开发、应用,标准的研究、制订与评价,提供标准文本和标准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承担建设标准文献馆、建立标准信息数掃库等工作。
3.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组织的相关工作;承担公共图形符号、标识标志标准化的研究和应用;负责开晨技术性贸易指施(BT及其应对措施的研究、咨询和服务,WTO通报评议等工作。
4.承担自治区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应用及管理,组织机构数字证书的发放和应用,对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信息进行宏观经济分析。
5.负责自治区商品条码申报、铜作、技术检查、委托检验、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管理自治区物品编码和产品电子代码(EPC),开标识产品标准符合性检验,提供物品编码技术咨询与服务,开展源数采集收样。
6.开展物联网技术研究以及相关标准的应用推广等公共技术服务;开展基于编码技术的防伪技术、产品的研究、应用和服务。
7.承担国家批复相关中心的职能,按取得资质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8.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乌海东街一号院一号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0471-3255808
负责人:贾双文
(六)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专利预审、专利快速维权、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等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专利技术分析评议、知识产权预警服务及专利导航与知识产权运营等工作;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提供公益援助。
2.承担与各类社会调解组织及仲机构协调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为重大公共知识产权纠纷或争端组织提供解块方案或建议;为展会、交易会、大型体育赛事、创新创业活动、文化活动等提供场等维权援助务,指导自治区各分中心(作站)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承担标注册、异议、复审、争议、诉中的确权工作,指导市场主体对名商标的保护。
3.协助各级政府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和区城公共品牌的建设,指导服务机构为品牌创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相关公共服务工作。
4.承担知识产权运用和促进及转移转化、专利信息的统计分析、专利资助等相关工作。
5.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公益研讨、宣传、培训、展览和赛。
6.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回民区文化宫路4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值班电话:0471-3592898,咨询电话:0471-3912330
负责人:卢娜
(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相当于正处级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专利申请的受理、费用收缴、费用免备案审、优先审查等专利申请相关业务工作。2.承担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工作。
3.承担法律状态证明出具,协助法院执行财产保全。
4.承担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专利登记算副本办理等业务询服务工作。
5.承担知识产权项目的转移转化、专利信息的统计与分析专利资助等工作。
6.承担商标、地理标志的申请受理、费用收缴,商标质权登记等相关业务工作。
7.承担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回民区新华大街76号计量院2号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0471-5203375
负责人:敖敦
(八)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服务中心牌子),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相当于正处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任务:
1.对全区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市场主体网络服务交易经营行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并反馈监信息。
2.受理、协助调解、查处相关投诉举报案件,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服务,统计、分析、整理投诉、举报业务数据和资料。
3.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规划与运用相关工作。
4.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12315”业务指导、检查的事务性工作。
5.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参与消费维权领域的公益诉讼、听证等工作。
6.协助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小个专”党的建设等相关工作。
7.承担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行政审批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8.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0471-6287315,6628293
负责人:吴日根
(九)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机关后服务保、公务用车及固定资产管理、维护、维修、出租、出借等工作,协助做好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
2指导所属单位固定资产使用理及公共机构节能等相关工作。
3担自治区法入数据库、信用体系基础数据库及市场监管理业务信患数据库的规划、应用及部门统计术撑,协助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涉企信息查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4.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理服务工作。
5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育培训计划、机关党校教育培训任务的组织实施。
6、承担系统内培训兼职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开发、评估指标体系建设、宣传教育系统开发建设等工作。
7.承全区市监督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专业持证上入员考试、中国计量大学内蒙古函授站、国家职业能定等工作。
8.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赛罕区昭乌达路世纪四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0471-6385517
负责人:郭建新
(十)内蒙古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毛、绒、茧丝麻类、棉花等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开展纤维质量复检和仲裁检验工作。
2.开展毛、绒、茧丝麻类、棉花等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调査、质量评估、风险监测等质量监测工作。
3.承担毛、绒、茧丝麻类、棉花等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管、行政执法的技术支撑和质量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4.承担纤维标准化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参与纤维国家标准的制订,承担纤维实物标准的作、更新、仿制、保存工作,宣传彻纤维国家标准。
5.承担国家批复的毛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作。
6.负责全区纤维质量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工作。
7.承担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新城区鸿盛工业园区规划路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值班电话:0471-4961083,咨询电话:0471-4933961
负责人:王莉
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工商局红盾网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将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与价格垄断行为查处职责,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的对经营者集。。。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入口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入口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简介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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