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科室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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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科室职能 办公电话
综合处(挂林业处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信息、督办、保密、宣传、安全保卫、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后勤服务工作。承担政务网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和部门预决算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招标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及人员内部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的行业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建、群团工作。承担全区森林、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湿地保护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指导全区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林草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全区森林、林草防火相关工作。承担全区林产品质量监督、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和林草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进出口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 0537-3255226
空间规划处 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放管服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组织拟订全区城市、村镇规划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镇的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指导建设项目选址布局、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组织重点区域、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0537-3255163
空间管制处 组织拟订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管理、耕地保护政策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承担全区土地征收征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工作,管理、监督全区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和开发。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民用测绘航拍摄影、卫星遥感、测绘信息标准化监督管理。承担地图审核、测绘资质管理、测量标志管理。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0537-3255118
生态修复和矿产处 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采煤塌陷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储量管理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区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相关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地质矿产、矿泉水、地热水资源勘查工作。负责组织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古生物化石、矿业遗迹等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牵头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 0537-3255229
自然资源执法大队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实施办法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察、卫片执法、信访工作。监督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林业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执行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做好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 0537-3255122
济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济宁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一)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规划、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履行全民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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