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回退税款所属期操作说明

95商服网  •  • 来源:上海市税务局  • 关注:9263

在企业符合回退税款所属期条件时,且企业需要回退税款所属期到上一期继续进行发票认证工作时,本平台支持回退税款所属期到上一属期的功能。

对于符合回退税款所属期条件时,在本平台首页出现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企业可点击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实现税款所属期的回退,回退后平台显示的当前税款所属期的月份转到上个月。

回退税款所属期具体条件如下:

(1)上一属期撤销申报或征期截止日第二天平台未接收到已申报结果切换税款所属期到下期的;

(2)平台从征管获取到的需要回退的税款所属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只在申报期内有效。

一、税款所属期回退操作流程如下所示:

1、     点选首页,可以看到在工作台的当前税款所属期区域内,出现了“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注意:只有企业符合回退条件时,“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才会出现)。

2、     点击“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进入回退税款所属期界面,如下图所示:

上海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办事​入口

上海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办事​入口

(1)用户使用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在USB接口插入金税盘或者税控盘登录所在省份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网站(提示:本平台只用到金税盘或税控盘里的身份认证证书功能。另外每次只能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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