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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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说明

1.1 环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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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基本操作说明

1.2.1 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

1.2.1.1 业务概述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税法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并同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扣缴义务人确有困难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 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扣缴义务人不依法履行扣缴义务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本表中所称国家有关税收规定除另有说明外,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税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本表要求中、两种文字填写的栏目应当使用中、同时填写

1.2.1.2 功能描述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发起,为纳税人提供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的网上申报的功能。

1.2.1.3 操作说明

  1. 操作人员进入网站后,点击【登录】选择企业采取不同登录方式,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其他申报】界面。

进入【其他申报】界面

  1. 点击“其他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进入报表填写界面。

填写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

  1. 选择“纳税期限”和“税款所属期起止”后点击“下一步”

选择“纳税期限”和“税款所属期起止”

填写申报表,点击右上角“保存”,若数据填写错误,点击“重置”按钮重置申报表重新填写,若检查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

  1. 进入申报结果回执界面,显示本次申报结果及扣款结果。点击“打印回执”可打印当前申报结果回执。

进入申报结果回执界面

点击“下载PDF”,可“打开”或“保存”报表。

  1. 若操作人员发现表单填写有误,可在【申报作废】模块,作废报表。

申报作废

输入“申报日期起”“税款所属期止”,点击“查询”。

查询出申报的报表,点击“申报作废”。

填写作废原因,点击“作废提交”进行作废。

  1. 点击左侧栏“税费缴纳”选择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缴款

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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