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生产经营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B表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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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B

1     功能概述

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2015年及以后纳税年度的汇算清缴,以及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适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依次点击菜单【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2)在在首页搜索栏输入功能模块关键字,搜索该功能。系统支持模糊查询。

生产经营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B表界面

2     填写数据后确认录入无误,点击“申报”按钮。

填写数据后确认录入无误

3     注意事项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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