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操作流程说明

中国政务服务网  •  • 来源:辽宁省税务局  • 关注:3693

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

1     功能概述

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30日内,申报预售许可证所列房源信息,进行房源信息报告。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点击“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主界面

2     选择不动产项目编号自动带出所选不动产信息,填写“房源信息”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

保存选择不动产项目编号

 

3     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申请操作全部完成。

3     注意事项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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