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子税务局房屋出租发票代开操作流程说明

中国政务服务网  •  • 来源:重庆市税务局  • 关注:16695

房屋出租发票代开

一、自然人登录重庆市网上税务局,点击【发票代开】-【发票开具】-【房屋出租发票代开(试点)】。目前只支持自然人房屋出租代开。

房屋出租发票代开(试点)

二、阅读发票代开协议,根据需要选择‘代开普票’或者‘代开专票’,进入相应的代开界面。(这里选择的代开普票)

阅读发票代开协议

三、系统自动带出出租房纳税人基本信息。根据纳税人信息带出房屋出租信息,纳税人可以选择需要代开的出租房屋坐落地址,如果没有带出,选择“其他”后手工录入房屋坐落地址,选择所属街道乡镇、租赁月份起、止信息。

根据纳税人信息带出房屋出租信息

四、填写承租方基本信息,之前保存过常用付款方信息的,可以点击“常用付款方信息”进行选择;如果未保存,可以输入承租方识别号带出。

填写承租方基本信息

五、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默认带出房屋出租(住宅),计量单位、数量,含税销售额必填。填写完整后,点击 ‘计算附税’自动计税,带出应纳税款信息

应纳税款信息

注意事项:

(一)红色*内容为必填项。

(二)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回车键’后系统带出购货方信息(有两种情况):填写为本市纳税人识别号可代自动带出购货方基本信息;填写其他省的纳税人识别号后按下回车键,不做校验,可自行填入购货方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会提示‘是否保存该购物方信息’,若选择‘确定’,则保存为常用购货方。下次再为该购货方开具发票时点击‘常用购买方信息’按钮,能够直接带出该购货方信息及上次代开的货物劳务信息。

(三)代开普票单次申请价税合计金额最高为100,000元(不含),代开专票单次申请价税合计金额最高为1000,000元(不含)

六、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资料’和‘发票预览’界面。

上传资料

七、点击下一步,选择领取方式

目前系统只支持邮寄取票方式,选择邮寄方式时弹出邮寄协议书,点击确认后可以进入下一步,会带出纳税人维护的联系地址,房屋出租代开,可以点击“其他地址”,进行填写需要邮寄的地址。填写地址完后点击下一步,然后会弹出一个提示信息,确定后弹出“保存成功”,进入税款缴纳界面。

邮寄协议书

选择领取方式

八、点击下一步,进入‘税款和邮费缴纳’,按照页面提示缴纳税款和邮寄费用。税费缴纳成功后,缴纳邮费提交申请。

注意事项:

邮费缴纳:点击‘缴纳邮费’后跳转银联界面进行支付。

纳税人申请邮递渠道代开发票,必须完成申请并缴纳税款,才能申请下一笔业务。如有未缴纳税款的代开申请,需要完成缴税或者待办作废后,才能申请下一笔代开任务。缴纳税款后不缴纳邮费的,该笔任务暂存纳税人待办事宜,待缴纳邮费后,任务推送后台进行开票邮寄。

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推进建设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的目标和具体规范要求,重庆市网上税务局将改版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并将于2018年11月17日全市统一上线。新版电子税务局是依据全国。。。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18302.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