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事项办理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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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子税务局操作规

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事项办理

1、      功能说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其他资格信息报告】→【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事项办理】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其他资格信息报告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          有企业所得税;

(3)          总支机构企业。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事项办理

(2)   步骤2:填写信息

填写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事项办理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不能修改。

(3)   步骤3:提交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   步骤4:提交成功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跳出提示“提交成功”。

(5)   步骤5: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事项办理进度查询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征管业务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对原国地税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初步整合,升级为浙江省网上税务局,并于2018年6月15日24时上线,网址: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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