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采集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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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采集

一、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

业务概述

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支持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通过网络采集专项报告,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专项业务报告信息采集,按照委托协议信息采集编号为主线,一项目一报。专项报告报送内容包括:专项业务基本信息、委托服务项目信息、服务情况摘要等。超期算逾期报送,支持作废、重报功能。

操作说明

一、纳税人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路径进入。
 
 
二、点击[新增信息]按钮,进入“新增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页面,据实填写报告信息。
 
(一)“委托协议信息采集编号”栏次,通过下拉菜单选择需进行专项报告的协议编号。
(二)“委托项目”只能单选,一项目一报,且协议内容有“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中至少一项时,才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报告。
(三)“业务完成时间”以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的时间为准。
三、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再次核对报告信息。如核对无误,点击 [提交],采集事项将传递至主管税务机关,生成报告编号;点击[上一步],可回到填写页面修改信息;点击[保存],则在【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界面形成草稿,草稿可以进行修改、删除。
 
四、若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提交后需进行修改,可通过选择“委托协议信息采集编号”-“原报告编号”带出原报告,修改后点击[提交]传递至主管税务机关。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当前模块适用于采集过涉税专业服务协议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使用,否则提示“不存在有效的委托协议信息,请确认”。
3.选择委托协议时,如需了解协议编号的具体内容,可通过【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进行查看。
4.若对同一委托项目重复报送,将提示“存在已报送的专项报告,是否继续?”选择[是],重新填写信息后将覆盖原报告。

二、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

业务概述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支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通过网络采集年度报告,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年度报告报送内容包括:机构及人员基本信息、机构经营信息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信息以及机构其他信息等。支持在报送期限内(次年的3月31日前)作废、重报功能,超期不支持作废,支持重报。同时,支持超期补报功能,在报送期限次月内,可以修改。

操作说明

一、纳税人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路径进入。
 
 
二、点击[新增信息]按钮,进入“新增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页面,据实填写报告信息。
 
三、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再次核对报告信息。如核对无误,点击 [提交],采集事项将传递至主管税务机关,生成报告编号;点击[上一步],可回到填写页面修改信息;点击[保存],则在【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界面形成草稿,草稿可以进行修改、删除。
 

注意事项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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