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小汽车消费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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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汽车消费税

小汽车消费税申报如下图所示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小汽车消费税申报功能列表 

(一)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本表仅限小汽车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左侧“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小汽车消费税”-----“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说明:(1)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本表“本期减(免)税额”不含出口退(免)税额。

(3)本表“期初未缴税额”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其数值等于上期“期末未缴税额”。

(4)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填写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消费税额。

(5)本表“本期预缴税额”填写纳税申报前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6)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预缴税额

(7)本表“期末未缴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二)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

本表作为《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报资料,由小汽车受托加工方填写。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左侧“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小汽车消费税”-----“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如下图所示:

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 

 

说明

(1)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2)当受托方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

本期代收代缴税款=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受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受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当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

本期代收代缴税款=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受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

(3)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期代收代缴税款均为自动计算。

(三)生产经营情况表

本表为年报,作为《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报资料,由纳税人于每年年度终了后填写,次年1月份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报送。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左侧“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小汽车消费税”-----“生产经营情况表”,如下图所示:

生产经营情况表 

说明:(1)本表“出口免税销售数量”和“出口免税销售额”为享受出口免税政策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和销售额。

(四)消费税补充申报表

根据申报要求消费税补充申报表是必填报表。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左侧“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小汽车消费税”-----“消费税补充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消费税补充申报表 

(五)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左侧“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小汽车消费税”-----“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如下图所示:

 

操作说明:

(1)应税消费品名称为下拉列表,点击右侧选择即可

(2)有多项应税消费品需要填写时,请点击按钮增加一行。

(3)当增加的行次需删除时,请点击按钮删除该行

(4)第3列减免项目名称为下拉选择菜单,如下图所示:

 

点击输入框,查找所需选择的减免项目,选择后,第二列自动显示减免性质代码。

(5) 如无需填写本表,需删除已填写信息时,请点击

(6) 数据填写完毕,请点击

(7) 第8列减(免)税额,平台设置为自动根据给定公式计算,不可修改。如数据需调整,请调整公式中涉及的项目(平台当前为放开可填写项)

附: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一、本表作为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由符合消费税减免税政策规定的纳税人填报。本表不含暂缓征收的项目。未发生减(免)消费税业务的纳税人和受托加工方不填报本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同消费税申报表主表。

三、本表“应税消费品名称”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的名称。

四、本表“减(免)性质代码”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代码,填写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

五、本表“减(免)项目名称”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项目名称,填写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对应的减(免)项目名称。

六、本表“减(免)金额”栏,填写本期应当申报减征、免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金额,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其减(免)金额应区分不同税率分栏填写。

七、本表“减(免)数量”栏,填写本期应当申报减征、免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其减(免)数量应区分不同税率分栏填写。计量单位应与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一致。

八、本表“适用税率”栏,填写按照税法规定减征、免征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九、本表“减(免)税额”栏,填写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减征、免征消费税额。同一税款所属期内同一应税消费品适用多档税率的,应分别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减(免)税额。

十、本表“减(免)税额合计”为本期减征、免征消费税额的合计数。该栏数值应与当期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本期减(免)税额”栏数值一致。

十一、本表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六)消费税确认申报

所需填报的报表填写并保存成功后,点击消费税申报菜单--确认申报,系统自动审核数据,通过审核校验的,系统自动将申报数据写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并反馈用户申报状态信息。如下图所示:

 

说明:数据提交成功后,需要申报期结束前查询申报状态,申报状态提示信息为“申报成功”表示本次申报数据已成功写入征管系统,如有申报失败的提示信息,需及时处理。

(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小汽车消费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如下图所示:

 

 

数据填写完成,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表单,点击“申报”按钮申报表单,点击“打印”按钮将表单打印为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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