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操作流程说明

中国政务服务网  •  • 来源:山东省税务局  • 关注:7532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二、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报验户;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四、操作步骤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点击左侧功能树“税源信息报告”→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如下图所示: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说明:

1)申请表中带有红色*项的为必填项,纳税人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2)外出经营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会根据选择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自动带出,点击按钮可以对增加情况信息,点击按钮可以删除情况信息。

3)完善填写信息后,点击按钮可将反馈表进行保存。

4)保存成功后,点击按钮修改申请信息状态。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查询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点击左侧功能树“税源信息报告”→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查询”,如下图所示: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查询 

(1) 纳税人可选择开始申请时间、结束申请时间,点击“查询”按钮查询需要的数据,系统显示符合条件的信息。

点击 信息行后面的按钮,可查看报告表详细信息。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3第3号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数据安全,我局对电子税务局登录方式进行了优化升级,新版登录功能于2023年6月23日。。。

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挂牌成立。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17126.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