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操作说明-【北京工商局红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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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服务对象 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工商局或各区工商分局(点击详情
办理地点 点击详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010-11616611(点击详情
监督途径 010-11616611
登记入口 点击查看》》》北京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办理时间入口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 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 现场审核- > 发放营业执照方式

身份确认 -> 网上填报 -> 系统生成申报文书 

                             -> 网上签名 -> 网上审核 -> 发放营业执照

现场办理:

 

提交材料 -> 现场审核 -> 发放营业执照


所需材料

一、应该到哪里办理注销手续

   一般而言,您应到企业设立时办理登记注册的工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二、如何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注销登记

   提交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载明:(1)债权债务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3.《指定(委托)书》(投资人自己办理的,不必提交《指定(委托)书》);

   4.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或由税务部门出具未涉及纳税义务的证明;

   5.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如何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

   提交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或由税务部门出具未涉及纳税义务的证明;

   4.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负责人警示限制手续,除上述文件外,还应提交投资人签署的分支机构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税款、职工工资完结情况的说明,并在《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中写清注销原因(具体请参见申请书注释内容)。

   温馨提示:

   1.上述提交材料中涉及的申请表格均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登陆我局网站下载。

   2.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除了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外,您还可以选择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提交材料。请登陆我局网站gsj.beijing.gov.cn,点击"网上登记"模块,注册用户后按照网站指导逐步填写。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为您先行审查材料是否齐备,并详细指导您如何进一步修改完善。

   5.鉴于部分城区分局业务量较大,为了减少您的等候时间,除了现场直接办理外,我们还为您提供预约办理的方式。各工商机关的具体预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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