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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南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南安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品牌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相关审核审批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泉州市和我市有关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市场和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以及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反垄断调查,协助指导辖区内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依法承担同城快送监管职责。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承担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开展。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服务与应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南安市市长质量奖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国家、省和泉州市级政府质量奖评选。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组织查处特种设备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协助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拟定食品安全工作规划、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以及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零售许可、检查和处罚,负责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检查和处罚。配合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指导协调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承担全市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拟定实施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指导、规范全市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活动。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定实施严格保护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拟定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
(十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定实施知识产权奖励激励、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等相关前置服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等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全市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开展知识产权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建设。负责南安市专利奖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咨询电话:0595—22118701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323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南安市知识产权管理中心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全市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开展知识产权 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全市专利信息工作,管理全市专利信息 网 络 ;
南安市质量计量检测所主要职责承担质量计量检测方面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水暖洁具、石材建陶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为企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水暖洁具、石材建陶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方法研究;
南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加挂“南安市12315消费 者投诉举报中心”牌子,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机构规格为 副科级。依法统一行使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 专利、盐务等市场监管领域方面和成品油、再生资源回收、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核审批科。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拟定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具体措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承办上级委托的审核审批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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