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性规章;拟订全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镇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和督促检查。
(二)负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监督和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负责全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城市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指导全镇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
(四)贯彻实施全镇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全镇社会救助体系。
(五)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依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居)务公开和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指导和开展城乡示范社区和规范化社区创建活动并做好检查、验收、申报工作。
(六)负责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办理相关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批、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察、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全镇地名命名、更名的承办、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乡镇(街道)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建立地名数据库和地名网站等多种形式的地名信息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地名服务管理水平。
(七)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对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福利生产企业工作;负责孤弃儿童、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
(十)负责全镇民政事业费用和各种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监督管理。
(十一)指导慈善总会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做好“放管服”改革及权责清单工作;负责本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望谟县蔗香镇人民政府设股级机构9个: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