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组织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标准。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依职责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经营(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指导实施其他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工作。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七)负责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放管服”改革政策,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促进陇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推进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指导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务: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籍贯:数据未录入
电话:数据未录入
咨询电话:0931-8533012,0931—8533090(办公室)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79号,邮政编码:73003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统计、信息化、新闻宣传、应急管理、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等工作。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执法检查局)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省本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药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进口药品管理处)负责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人事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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