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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名 称:贞丰县民政局
二、办公地址:贞丰县珉谷街道海曙大道贞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
三、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贞丰县民政局
2、办公电话:0859-6611007
3、邮政编码:562200
4、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gzzf.gov.cn/zwgk/
五、负责人姓名:陈尤禹
六、机构设置
贞丰县民政局设下列股级内 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环保、民族宗教、人口计生、后勤保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等办会和会议记录。负责机关印章管理,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保管及办公用具、用品、设备的采购、发放和统一管理。负责做好全局工、青、妇工作。负责研究、分析全县民政信访工作情况,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民政工作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督促指导全县民政系统信访工作。承办全县民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局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报备工作。承担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修订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普法宣传和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执法证件的审验工作。承担全局全面深化改革、禁毒、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交办提案议案的催办督办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承办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党组日常工作任务,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目标绩效管理、干部过程管理、晋级晋档等人事工资调整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
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参与县级民政事业建设项目论证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县级民政建设项目评审。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州、县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管理中央、省、州级下拨彩票公益金。拟订全县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编报本部门预决算、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事业经费的使用。对各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财务监督。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县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二)业务股
拟订县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措施。按照管理权限开展县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乡镇(街道)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承办全县性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年检等各项日常工作。颁发县管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及证明文件。负责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县管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备案工作。监督社会组织的活动,查处其违法行为,查处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指导乡镇(街道)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负责慈善组织公募资格的申请登记、受理认定。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具体办法的措施。承担慈善财产监管。负责慈善信息统计、发布、慈善信息共享。拟订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具体办法,监督福利彩票的销毁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等工作。
拟订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临时救助和“急难救助”工作制度。承办管理、分配省、州、县级财政安排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临时救助资金。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临时救助资金等民生保障资金。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管理工作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的核查采购和发放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政策和资金使用管理。负责上世纪60年代40%精简退职老职工的生活救济工作。结合民政职责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研究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的审核工作。承担全县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地名工作,承担全县范围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著名的或涉及两个以上乡镇(街道)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县内行政区划与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审核工作,指导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工作。
承担婚姻登记管理和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措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和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按照权力清单范畴,开展全县经营性公墓、殡仪服务设施、骨灰存放设施设置审批等工作。
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第一条为规范贞丰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