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税务局信息查询及证明办理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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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查询及证明办理

业务关键词:完税证明、社保费缴纳证明、社保相关信息查

1. 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或根据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的应税收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1.1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鞍山市税务局各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

②网上办: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

③掌上办:个人所得税手机APP。

1.2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3 业务及申报资料明细

1.3.1 窗口办

1.3.1.1 纳税人应提供要件

①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②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代为开具时提供,查验后退回)

③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委托他人代为开具时提供)

1.3.1.2 纳税人注意事项

①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②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1.3.2 网上办

①进入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官方网站,点击首页【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如您已下载个税APP,可以扫码登录。如您未下载个税APP,点击【立即注册】,通过大厅注册码注册。

②登录后,您可在【特色应用】模块下,点击【纳税记录开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1.3.3 掌上办

1.3.3.1 个人所得税APP下载

①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在网站右上角选择“个税APP”,通过扫码进行下载。

②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官方网站,点击首页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首页点击“扫码登录”下方的【手机端下载】,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

③可在各大手机官方应用商城下载。请认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1.3.3.2 个人所得税APP注册

①人脸识别注册(适用于居民身份证、中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注册)。打开APP,点击【注册】,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注册】,阅读并同意用户注册协议,点击【确认授权】,填写证件号码、姓名,点击“开始人脸识别”后进行拍摄识别。识别后, 根据提示设置登录名、密码、手机号(短信校验)完成注册。

②大厅注册码注册。纳税人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场所获取注册码。打开APP,点击【注册】,选择【大厅注册码注册】,阅读并同意用户注册协议,点击【确认授权】,填写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国籍。验证通过后,根据提示设置登录名、密码、手机号(短信校验)完成注册。

1.3.3.3 个人所得税APP纳税记录开具

点击【办税】—【证明开具】—【纳税记录开具】,选择起止年月后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每人每天最多开具三次纳税记录)生成的纳税记录可保存在手机,如需纸质版可自行打印。

1.4 温馨提示

①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②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涉及纳税人敏感信息,请妥善保存。

③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存在异议的,可以向该项记录中列明的税务机关申请核实。

④税务机关提供两种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验证服务。一是通过手机APP扫描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的二维码进行验证;二是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输入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的验证码进行验证。

⑤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因不同打印设备造成的色差,不影响使用效力。

⑥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不作纳税人记账、抵扣凭证。


2.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需要退还已缴纳税款的,可以申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2.1 需提供要件

需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2.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鞍山市税务局各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

②网上办:辽宁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2.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2.4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税缴费,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 方式。确需到办税服务场所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12366咨询投诉。

3. 社保费缴费证明开具

缴费人可以使用该功能开具社保费缴费证明,作为贷款买房、异地落户、子女出国留学等第三方需要的证明使用。

3.1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鞍山市税务局各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

②掌上办:辽宁移动办税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移动缴费方式。

3.2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3.3 温馨提示:

①录入需要开具缴费证明的人员身份信息时录入的人员,只能是被操作员代缴过社保费的人员。

②缴费证明自行打印留存,如果不慎丢失或损坏,该功能支持多次开具打印社保缴费证明。

③考虑手机配置问题,建议按月打印保存社保费缴费证明, 防止系统错误导致无法顺利打印。

4. 参保信息查询

缴费人在社保经办机构完成社会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后,可通过本功能查询本人的参保信息和参保险种。

4.1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鞍山市税务局各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

②掌上办:辽宁移动办税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移动缴费方式。

4.2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4.3 温馨提示:

①录入被查询人员的身份信息时录入的被查询人员,只能是被操作员代缴过社保费的人员。

②系统自动展示查询到的参保信息均为经办机构提供,若有疑问,请与社保经办机构联系。

5. 社保费已确认档次查询

缴费人可以使用该功能查询最近一次缴费确认的档次信息。

5.1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鞍山市税务局各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

②掌上办:辽宁移动办税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移动缴费方式。

5.2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5.3 温馨提示:

录入被查询人员的身份信息时录入的被查询人员,只能是被操作员代缴过社保费的人员。

6. 社保费已支付信息查询

缴费人支付社保费后可使用该功能查询缴费支付是否成功。

6.1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鞍山市税务局各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

②掌上办:辽宁移动办税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移动缴费方式。

6.2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6.3 温馨提示:

①录入被查询人员的身份信息时录入的被查询人员,只能是被操作员代缴过社保费的人员。

鞍山市税务局

鞍山市税务局

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鞍山市税务局”)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办公地址为辽宁省鞍山市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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