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淳安县财政局  • 关注:503

1、组织人事科
机构负责人: 潘沁弘
机构职能: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干部职工执法、执纪情况并查处违纪案件。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县属国有企业行业党建工作。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356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356

2、政策法规科
机构负责人: 余平
机构职能:承担全局法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360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360
3、乡镇财政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徐熠恕
机构职能:承担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拟订乡镇财政体制方案;负责与乡镇体制结算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财政组织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监督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编制管理工作,汇总编制全县乡镇财政决算;拟订乡镇资产和政策性债务管理办法。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378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378
4、预算局(挂综合科、债务管理科牌子)
机构负责人: 程启明
机构职能:拟订全县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建议;承担政府预算及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负责与省市财政体制结算工作;完善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牵头制定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体系;承担预决算信息公开;承担有关财政的税政工作。拟订“收支”两条线有关制度;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理、收缴监管及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推广;制定财政票据制度并监管;按规定承担彩票资金监管;参与住房、物价改革政策制定,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指导组织实施;承担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拟订本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统计监测全口径债务信息;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评估和预警管理。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366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366

5、预算执行局
机构负责人: 徐晓辉
机构职能: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组织推进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专户管理和其它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的核算工作;组织汇编全县财政总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承担县本级库款管理及资金调度;承担县本级财政专户管理和资金存放;承担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组织拟订公款存放相关管理制度,拟订财政国库业务标准;建设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承担财政统发工资工作。承担县级财政国库支付改革具体实施工作;承担建立县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承担县级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的审批、下达工作;承担结算单位支付申请的审核及支付办理;承担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工作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368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368
6、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郑仲宇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策研究、政务公开、信访、会务、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行政后勤、财务资产等工作。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350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350
7、行政事业科
机构负责人: 胡继武
机构职能:承担县行政政法、教育、文化等县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民主党派、群团组织机关和军警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联系部门、单位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和涉外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参与人才制度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382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382

8、农业科
机构负责人: 王传民
机构职能:承担县农业农村、林业、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相关财政支农资金、专项扶贫资金、城乡统筹建设资金、移民资金和县级气象补助经费;承担联系部门、单位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拟订相关乡村振兴、财政支农、专项扶贫、城乡统筹发展、村级组织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村干部报酬保障等财政政策;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承担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障相关工作。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386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386
9、企业科
机构负责人: 余永亮
机构职能:承担县生态产业促进和服务、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支持生态产业、商贸服务、发展改革、金融、科技、招商引资等产业发展政策建议;承担县级粮油等储备商品的财政专项补贴和风险基(资)金管理;牵头政府产业基金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组织相关报表的汇总编报和分析。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391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391
10、国有资产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王宝军
机构职能:承担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审批国有资产处置、产权变动等事项;承担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县属国有资本布局;负责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县属相关企业董事、国有产权代表和财务总监的推荐选派和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企业融资管理、资金调度、融资担保统筹协调工作。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786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786

11、社会保障科
机构负责人: 姜启军
机构职能:承担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会、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联系部门、单位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编制和收支管理工作,参与制定社会保障政策;参与拟订有关抚恤、优待补助标准;承担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395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395
12、经济建设科
机构负责人: 王强
机构职能:承担县发展和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联系部门、单位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牵头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拟订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拟订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的审查和评审;承担土地出让金收入的结报、划库、分配及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771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771

13、财政监督局(挂政府采购监管科、绩效管理科牌子)
机构负责人: 汪丽华
机构职能:组织实施财政监督工作,组织拟订财政监督相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计划;承担重大财税政策等专项财政监督检查;承担对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会计信息质量和有关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查处有关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和案件;组织实施局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财政部专员办及审计部门联络协调。承担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工作,拟订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拟订全县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承担政府采购各相关主体行为监管和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案件处理;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承担执法执勤(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管理工作;承担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评估、评价工作;组织县级部门和乡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和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承担乡镇和县级部门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专家库及指导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782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782
14、会计科
机构负责人: 徐胜
机构职能:贯彻实施会计制度,指导全县会计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和开展全县会计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全县会计人才培养;指导管理代理记账机构开展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扩权强县下放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上报及许可文书的制定、送达、归档工作。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792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792

15、绩效管理科
机构负责人: 汪银晖
机构职能:绩效管理科主要职责为: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政策项目和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估、评价工作;组织县级部门和乡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和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负责对乡镇和县级部门财政管理实施综合绩效评价;组织实施国有企业项目资金绩效监管和经营绩效考核管理。
机构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794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794
16、淳安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809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809
17、淳安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803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803
18、淳安县县级部门预算管理中心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362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362

19、淳安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796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796
20、淳安县县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机构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联系方式: 0571-89600369
办公时间: 工作日: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公电话: 0571-89600369

淳安县财政局

淳安县财政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63074.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