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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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委会办公室(与党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主要职能:  负责承办高新区管委会、党委会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审核、印发两委会综合性文件;负责拟订两委会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对两委会的重大决定及领导交办的事项进行督办;协助两委领导抓好全区法制建设;开展调查研究,拟订高新区发展战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协调市直各部门、两委各局(室)及驻区单位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文电收发、保密、档案和资料管理;负责全区宣传、计划生育、信访、文化教育、政务公开等工作;办理出国出境人员审核手续;做好行政后勤事务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高新区治安保卫工作。

 单位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  5号管委会办公楼二楼204

 电话:  0754-88465057

 邮编:  515041

 经济发展局(加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主要职能:

 1  .负责拟订汕头高新区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做好各时期经济运行分析和预测;负责经济指标统计和上报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负责组织投资项目洽谈、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论证;承办高新区管委会投资项目和入区企业审查、审批工作并做好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区内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审批市一级限额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下达高新区基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计划;负责管理特种设备和旅游、服务等特种行业、审查发放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组织产品鉴定;负责核发有关证件。

 3.审批三资企业项目建议书、合同和章程;负责发放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三来一补”合同及物资、成套设备、技术引进和技术出口。

 4.负责组织高新区企业参加国内外招商活动和各种商贸活动;承办高新区公有制企业改革和改制工作;承担市发展计划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经济贸易局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负责区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5. 负责全区科学技术、信息产业及知识产权管理;拟订全区科技、信息产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科技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民营科技企业的审批认定;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及有关发证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奖励、推广和科技保密工作;负责技术市场管理,组织科技交流,指导科技行业协会等工作;负责管理高新区项目投资服务中心、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

 6. 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督促检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检查、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抓好全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开展职业病防范工作,适时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

 单位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  5号管委会办公楼二楼213

 电话:  0754-88463434

 邮编:  515041

 规划建设局(加挂国土资源局、  环境保护局牌子)

 主要职能:

 1.依据市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则,审批、编制高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项目用地使用权;审批各类工程的规划、设计;审查区内建筑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发有关建设许可证证书;管理建筑施工和安全生产,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审查区内房地产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负责区内公共设施的建设规划和环境卫生、公共绿化等维护管理。

 2.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对土地使用权自行定价出让、出租、抵押、折价入股、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批和管理房地产单项开发,办理商品房的预售、预购和交易确认等审批手续;管理土地房屋产权、产籍以及房地产市场;办理房地产出租、转让、抵押登记手续;核发国土、房地产有关证件;管理房产交易所和市政物业服务中心。

 3.根据环境保护规划,合理布局工业项目;审批环境保护设计、建设项目;征收超标排污费;核发环保有关许可证证书。

 单位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  5号管委会办公楼二楼208

 电话:  0754-88362525

 邮编:  515041

 财政局 

 主要职能:  负责编制高新区年度财政预算计划、财政年度决算和财政管理及审计监督;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审批控购商品和承办政府采购事务;组织财政收入和各种税费收入;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资金及预算外资金;做好财政性资金的筹集、调拨、管理及监督使用;办理高新区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清产核资、所有权界定、资产评估等手续;检查财政方针、政策及财税法规执行情况。

 单位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  5号管委会办公楼二楼215

 电话:  0754-88465141

 邮编:  515041

 监察室(与纪委会合署,加挂劳动人事处牌子)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高新区党委会、管委会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高新区党委所属党组织及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监督检查管委会各部门和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党纪和政纪教育;受理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按照规定权限,审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决定或取消对党员、干部的处分。

 2.负责高新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区管干部的培养、考察、推荐、调配、交流和干部的教育培训、审查、监督、档案管理;做好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管理、协调工作。

 3.负责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录用、考核培训、任免奖惩、工资福利;办理区内出国出入境人员政审;制定高新区人才发展规划;负责企事业单位人员专有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全区劳动管理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劳动用工管理,核发劳动用工有关证件;处理劳动争议;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  5号管委会办公楼三楼313

 电话:  0754-88468429

 邮编:  5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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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高新区于1992年4月筹办,1993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区,201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分东、西两个片区,总面积3平方公里。2018年9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将高新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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