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执业药师注册网上申报流程说明

内蒙古食药监局  •  • 来源:95商服网  • 关注:4998

特别提醒:自201711日开始,执业药师注册网上申报时,必须在注册平台上传电子证件照。

201811日起开通执业药师网上全程办理;网上申报,窗口受理两种注册形式

照片要求1、蓝色背景 2、清晰 3、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注册证采用电子照片直接打印后,将不再加盖钢印


项目名称:执业药师注册

实施机关: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审批类型:行政许可类

审批内容: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

依据及全文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199934号)

3.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字〔2000156号)

4.《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

5.《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食药监人函[2008] 1号)

6.关于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注册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9]439号)

办理条件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办理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注册机构受理出具受理证明-审核申请材料-复审申请-许可决定签发注册证书-送达。

办理时限:

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20个工作日。

网上全程办理指南

申请材料(按网上办理程序提交,不需提交纸质资料)

一、首次注册: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

3、身份证明(原件电子版正反面);

4、本人近期标准2寸免冠正面彩照(蓝色底)电子版原件;

5、出具有效期一年内的由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体检表或健康证明,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表(附感染四项化验单)(原电子版);

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电子版)

7、执业药师本人手持身份证彩照;

8、继续教育学分证明(3)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2份(粘贴2寸蓝底照片)邮寄到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再次注册:

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

3、《执业药师注册证》;(已办理注销注册手续,只需上传《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原件电子版。)

4、身份证明(正反面原件电子版);

5、本人近期标准2寸免冠正面彩照(蓝色底)电子版原件;

6、出具有效期一年内的由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体检表或健康证明,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表(附感染四项化验单)(原件电子版

7、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电子版)

8、执业药师本人手持身份证彩照;

9、继续教育学分证明(3)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原件2份(粘贴2寸蓝底照片)、《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已办理注销注册手续,需邮寄《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原件),邮寄到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

3、《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电子版);

4、身份证明(正反面原件电子版);

5、本人近期标准2寸免冠正面彩照(蓝色底)电子版原件;

6、出具有效期一年内的由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体检表或健康证明,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表(附感染四项化验单)(原件电子版

7、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电子版);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加盖原单位公章,单体门店的加盖门店公章。

8、执业药师本人手持身份证彩照。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原件2份(粘贴2寸蓝底照片)、盟市食药局同意变更注册证明原件、《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邮寄到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注销注册: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

3、《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电子版);

4、身份证明(正反面)(原件电子版);

5、执业药师本人手持身份证彩照。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原件2份(粘贴2寸蓝底照片)、《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邮寄到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网上申报,窗口受理办理指南

一、首次注册:

1)按照网上的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含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注册信息,提交申请并打印出所申报的申请表盖好公章2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出具当年的由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体检表或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

4)《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5)《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1份;

6)执业药师继教学分证明并在网上添加继教学分1份;

7)近期蓝底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二、再次注册:

1)按照网上的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含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注册信息,提交申请并打印出所申报的申请表盖好公章)2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出具当年的由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体检表或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

4)《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药品经营许可证》,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5)《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1份;

6)执业药师继教学分证明并在网上添加继教学分1份;

7)近期蓝底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

8)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丢失需登报声明作废。

三、变更注册:

1)按照网上的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含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注册信息,提交申请并打印出所申报的申请表盖好公章2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出具当年的由当地疾控中心出具的体检表或健康证明 1份;

4)《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药品经营许可证》,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5)《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1份;

6)近期蓝底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

7)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丢失需登报声明作废。

8)离职证明原件,加盖原单位公章,单体门店的加盖门店公章。当地盟市食药监局开具的同意执业药师变更证明原件1份。

四、注销注册:

1)按照网上的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申请注册信息,提交申请并打印出所申报的申请表盖好公章2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离职证明原件,加盖原单位公章,单体门店的加盖门店公章;

4)《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1份;

5)近期蓝底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

6)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丢失需登报声明作废。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 王宏波

联系电话: 0471-4507162 13948718829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

乘车路线: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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