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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医疗保障局

株洲市荷塘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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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2-11-04 👁 2228 次浏览
株洲市荷塘区医疗保障局是株洲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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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三)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拟订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五)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全区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监管制度和信息监测。

(六)拟订由区级负责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指导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七)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

划入的职责

1.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划入区医保局。

2.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入区医保局。

3.将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区医保局。

机构信息

  • 地区:荷塘区 · 株洲
  • 分类: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731-28428557
  • 地址:株洲市荷塘区株浏路口金科大厦5楼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更新时间: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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