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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2-11-04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2297 次浏览
株洲市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株洲政府工作部门。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总体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落实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考核奖励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管理,落实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四)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等管理工作。

    (五)宣传和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区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各类劳动用工的录用备案手续,审批全区特殊工时制,审查集体合同及专项集体合同,监督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六)负责劳动关系的协调,加强对辖区用人单位的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劳动保障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做好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八)负责辖区人力资源市场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区就业工作,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给予就业援助,核发《就业创业证》;开发并认定公益性岗位;审核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核发就业专项资金。

    (十)统筹推进建立全区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负责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和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芦淞区企业退休人员丧葬待遇审批工作;负责芦淞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待遇核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视同缴费年限审核。

    (十一)制定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及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基金及专项资金管理的违规违纪案件。

    (十二)承担区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民生实事考核。

    (十三)负责改制企业档案移交及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单位退休人员档案的服务与管理。

    (十四)负责指导基层劳动保障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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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芦淞区 · 株洲
  • 分类: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负责人:万飞燕
  •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电话:0731-28580531
  • 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芦淞区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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