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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

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

🕐 发布时间:2019-01-21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4475 次浏览
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是舟山政府工作部门。
  •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18〕1号),为确保我区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区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舟山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舟山市普陀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舟山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舟山市普陀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城郊税务分局于7月20日挂牌,暂以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原舟山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城郊税务分局、舟山市普陀地方税务局沈家门第一税务分局、舟山市普陀地方税务局沈家门第二税务分局的行政、业务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办公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301号,邮政编码:316100。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另设东港办公区,办公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邮政编码:316100。

           二、浙江省网上税务局 (网址:http://etax.zjtax.gov.cn/)于2018年6月15日24时上线,该平台整合了原浙江省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的全部事项。纳税人使用原浙江省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的账户和密码均可以登录办理涉税业务。

    纳税人在移动办税终端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的,办理事项和途径不变。

           三、自2018年6月15日起,纳税人在全省综合性办税服务厅、浙江省网上税务局可以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

           四、自2018年7月20日起,原舟山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城郊税务分局、舟山市普陀地方税务局沈家门第一税务分局、舟山市普陀地方税务局沈家门第二税务分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五、全区税务机构内设部门按税务总局、省局、市局统一部署,于区局挂牌后,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具体办税服务场所等改革有关事项另行公布。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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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普陀区 · 舟山
  • 分类: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负责人:舟山市普陀区税务局
  • 电话:0580-3826404
  •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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