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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

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

🕐 发布时间:2023-09-24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708 次浏览
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是中山政府工作部门。
  •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辖区公安工作并直接落实。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查、掌握、分析、研究、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局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协管边防案件和涉外事件。

    (四)组织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及新《刑法》规定的有关经济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案件审理、移送起诉和呈送劳动教养,执行逮捕和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

    (五)加强治安管理,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六)预防和处置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事件;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九)指导基层治保组织建设和对保安行业实施管理,落实群防群治等综合治理措施。

    (十)指导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审核、检查监督。

    (十一)指导、组织落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管理内保组织和经济警察队伍的建设。

    (十二)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确保监所的安全。

    (十三)组织实施对来本辖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检查督促辖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实施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

    (十六)指导、协调森林公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七)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公安机关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十八)统筹、协调和组织辖区公安机关及相关单位开展反恐情报搜集研判、线索核查、专案侦查、追逃缉捕等方面工作。

    (十九)负责对辖区“两抢一盗”现行犯罪的打击和侦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辖区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治安防范工作。

    (二十)负责对辖区涉稳情报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形势的收集、分析、研判、预警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视频监控、治安卡口及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

    (二十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辖区公安机关对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活动的侦查工作。

    (二十二)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负责人:李晓东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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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三角镇 · 中山
  • 分类: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逢星期六、日和法定假日休息
  • 电话:户政业务 0760-23185028 ,出入境业务 0760-23185009,交警业务 0760-23185275
  •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聚贤北路1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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