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的批复》(中山编委[2014]90号),经中山市政府同意,设立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为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
主要任务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订并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年度计划。
(二)负责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投标、跟踪管理、竣工验收和移交管养等工作。
(三)参与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负责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合同的审核、签订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结算的送审、审核和跟踪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风景名胜、人防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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