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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四会分局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四会分局

🕐 发布时间:2021-11-16 🕐 更新时间:2021-11-16 👁 3974 次浏览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四会分局是肇庆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监督实施本市环境保护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环境问题的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全市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总量减排控制规划、污染减排规划、环保责任考核工作。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的环境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管理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负责城区排污费的征收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下达的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七)监督检查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和监督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污染防治和生态示范区建设。

    (八)负责民用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民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保宣传、环保科技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协调全市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科学知识普及工作。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负责管理直属单位,指导、检查本市各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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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  克: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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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志刚: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大气环境股、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自然生态股,负责日常党务、维稳、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分管纪检监察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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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平光:总工程师,分管综合股、水生态环境股、监测站、环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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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思联:四级调研员,协助黄平光同志抓好综合股、水生态环境股、监测站、环科所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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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昌南:一级主任科员,分管局工会、共青团支部、妇女委员会,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扶贫、创文工作,同时协助张志刚同志抓好办公室、大气环境股的相关工作。

机构信息

  • 地区:四会市 · 肇庆
  • 分类: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负责人:李 克:局长,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 电话:0758-3268023
  • 地址:广东省四会市广场南路2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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