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峄城区机构改革方案》,整合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以及军队等有关职责,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区政府组成部门。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内部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负责财务审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党的建设、精神文明等方面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
职责: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典型培树、荣誉奖励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
(三)安置和就业创业股
职责:负责全区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军休、军转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就业创业和困难帮扶专项基金使用、公益性岗位开发、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党组织关系转接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拥军优抚股
职责: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协调驻峄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和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
(五)优抚安置股
职责:负责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等优待抚恤工作;负责其他优抚对象优抚、医疗、褒扬、烈士纪念、陵园管理等方面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职责: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合署办公,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等有关工作;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