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大箐山县教育局
大箐山县教育局

大箐山县教育局

🕐 发布时间:2024-09-09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711 次浏览
大箐山县教育局是伊春政府工作部门。
  • 一、机构职能

    大箐山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措施和办法;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制定全县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分配方案。

    承担全县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全县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拟订全县基础教育政策措施,推进教学改革。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负责全县中小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县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活动;负责全县中小学法律、安全教育工作。

    (四)负责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学校的教育援助。

    (五)负责全县实施中等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学校和学前教育学校以及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审批、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六)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七)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普通职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普通职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承担继续教育宏观指导工作;负责本县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及校外教育场所建设,语言文字工作。

    (八)拟订筹措教育经费、基建维修、教学设备及仪器配备计划,监督指导学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进行本级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师培训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教育工作表彰奖励工作。

    (十)负责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规划发展与统筹建设和远程(网络)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开展远程教育教学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县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党建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行政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和全县基础教育学籍管理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预防、治理校园欺凌事件。

    (十五)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所属单位

    大箐山县带岭中学、大箐山县朗乡中学、大箐山县带岭小学、大箐山县朗乡小学、大箐山县达里小学、大箐山县带岭幼儿园、大箐山县朗乡幼儿园、大箐山县学生资助中心、大箐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大箐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大箐山县带岭高中、大箐山县朗乡高中、大箐山县朗乡职业中学。

    三、领导信息

    局   长:何伟平 负责教育局全面工作。

    进修校校长:方 晶 负责教育研究、教师培训等。

👥 主要领导

返回顶部 ↑

📭 暂无领导信息

该机构尚未发布领导信息,请关注后续更新。

机构信息

  • 地区:大箐山县 · 伊春
  • 分类: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 电话:0458-3439700
  • 地址:大箐山县带岭镇兴林街198号兴林小区6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 进入官方网站

数据统计

  • 浏览量:711 次
  • 点评数:0 条
  • 关注数: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