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部门 | 主要职责 | 依据 | 联系电话、负责人 | 办公地址、工作时间 |
1 | 宜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支付工作等职能。 | 中共宜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宜编字[2021]40号) | 联系电话: 0795-2769953 负责人:章耀华 |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镇永和东大道51号县医保局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
2 | 人秘股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对外交流合作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老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督办工作。组织拟定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政策咨询。 | 中共宜丰县委办公室 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丰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党办字﹝2019﹞55号) | 联系电话: 0795-2769953 负责人:熊 辉 |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镇永和东大道51号县医保局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
3 | 待遇保障股 |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完善单独统筹(包括离休干部、建老人员、二等乙级伤残军人、企业军转干部、参战退役军人、公务员等)人员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政策以及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 中共宜丰县委办公室 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丰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党办字﹝2019﹞55号) | 联系电话: 0795-2769016 负责人:姚育林 |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镇永和东大道51号县医保局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
4 | 基金监管股 |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全县医疗保障统计工作。 | 中共宜丰县委办公室 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丰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党办字﹝2019﹞55号) | 联系电话: 0795-2990707 负责人:刘菊华 |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镇永和东大道51号县医保局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
5 | 财务股 | 承担机关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医疗保障财务、资产和基金等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基金结算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异地就医费用结算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项医疗保障基金的存储、管理、支付及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到账、分析、考核、统计等工作。协调医疗保障对内、对外审计工作。 | 中共宜丰县委办公室 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丰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党办字﹝2019﹞55号) | 联系电话: 0795-2990706 负责人:胡慧娟 |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镇永和东大道51号县医保局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2:3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