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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自然资源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正文
主要职责序号名称依据实施股室股室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办公时间及地点
机关日常运转及相关事项办理和组织协调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中共宜丰县委办公室 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丰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党办字〔2019〕40号)综合股

分管领导:刘栾汛

股室负责人:胡婷

0795-2762723办公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永新路宜丰县自然资源局60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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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信息、安全、综治、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和维护。承担本单位主干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保障,对网络信息软件进行维护与管理。防范计算机病毒与黑客的攻击。积极开拓,应用新的网络、信息及多媒体技术服务。

3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4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议案提案办理、目标管理考核、项目招投标等工作。
5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工作。
6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7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
8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
9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0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
1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局科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
12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基层所建设;承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13承担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有关工作。
14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15负责办理出国(境)人员审查等相关工作。
16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17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
18政治处日常工作由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科、人事科承担。
19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工作。
20按规定权限组织指导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扶贫工作。
组织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立法协调、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21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自然资源保护检查中心

分管领导:龚志军

 股室负责人: 李嘉栋、王盼

0795-2762723

办公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永新路宜丰县自然资源局418、41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22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
23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听证。
24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受理、交办、公众参与等工作。
负责拟订地方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组织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及测绘违法案件等工作25拟订地方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26组织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及测绘违法案件,组织全市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
27指导县级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
28承办对机关及市辖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业务进行综合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
29承担联系上级自然资源督察部门的工作,牵头承担督察反馈问题的调查、处理以及督办落实。
30承担市违法用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财务资产管理31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财务股

分管领导:刘栾汛

股室负责人:欧阳亚平

0795-2762723办公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永新路宜丰县自然资源局61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32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3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申报和内部审计工作。
34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
35协助做好有关税费的征收工作
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等工作36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地理信息测绘权属股

分管领导:黄宇娟

股室负责人:周拥军、席燕

0795-2762723办公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永新路宜丰县自然资源局31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37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8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指导县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国土测绘和测绘行政管理及地理信息管理工作39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40拟订县级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41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项目。
42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测绘行业管理政策。
43负责协调县级测绘成果共享。
44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45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
46贯彻执行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
47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48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49负责地图管理。
50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51指导县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52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等并组织实施。
53承担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54负责全市水资源、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

分管领导:黄宇娟

股室负责人:宋毓、傅春艳、周闯

0795-2965035
 
办公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永新路 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3:30-17:00
55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56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承担所有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营商环境建设相关职责,落实帮办包办制度,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57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颁证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筹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及自然资源市场监测监管工作58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土地出让管理股

分管领导:刘栾汛

股室负责人:陈俊峰

0795-2762723办公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永新路宜丰县自然资源局320;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59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
60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
61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62 
63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
64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65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66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负责监督实施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67组织开展国土空间发展战略性规划研究,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股

分管领导:朱光华

股室负责人: 王云 

0795-2762723办公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永新路宜丰县自然资源局409、4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68组织编制、调整、审核、报批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评估。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
69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并监督实施。
70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71承担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2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
73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全县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管线、园林绿化和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4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75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优秀历史建筑和县级以上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工作。
76组织编制、审查、审批或报批
77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参与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78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村镇总体规划、建设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
79组织制定村镇规划建设计划,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工作。
80负责审查城市规划区内村镇规划并对村镇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实施规划管理。
81负责审查各村镇体系规划,指导各村镇规划业务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82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管理工作。建设用地股

分管领导:龚建忠

股室负责人:万祥春

0795-2762723
 
办公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永新路宜丰县自然资源局31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83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
84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85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86负责临时用地的管理和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工作87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股

分管领导:周鹏

股室负责人:漆龙国

0795-2762723办公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永新路宜丰县自然资源局30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88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89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90配合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1指导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92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93负责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补偿工作。
负责矿业权管理、拟订地方矿产资源规划、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和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以及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94拟订地方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股

分管领导:周鹏

股室负责人:漆龙国

0795-2762723办公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永新路宜丰县自然资源局30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95按规定权限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
96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97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工作。
98按规定权限管理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99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0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地质勘查专项。
101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10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措施并指导实施。
103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104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承担土地整理开发工作105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分管领导:龚建忠

股室负责人:傅磊
 

0795-2762723办公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永新路宜丰县自然资源局31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106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场)土地征收征用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土地收购储备股

分管领导:邬锦

股室负责人:宋庆华

0795-2762723办公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永新路宜丰县自然资源局31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7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办

分管领导:龚志军

股室负责人:彭慧媛

0795-2762723办公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永新路宜丰县自然资源局30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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