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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延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发布时间:2024-06-04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841 次浏览
延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延边政府工作部门。
  • 延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供销社的安排部署,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
    (二)承担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等商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三)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推动和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四)向市委市政府、上级供销社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六)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关系,增强联合社的服务功能,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发展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托管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参与乡村治理,密切与农民的联系;
    (七)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增强服务功能,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村合作金融、电子商务等业务,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八)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
    (九)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十)对市社主管的社会团体履行组织、指导和监督职责,推动行业协会与联合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
    (十一)代表全市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的活动,与系统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科研教育机构和有关政府部门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合作,接受捐赠、资助;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财务科:
    1、负责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并执行年度财务计划; 
    2、管理机关的现金和银行账户; 
    3、控制机关日常经费、各项专项经费的收支平衡; 
    4、负责机关的日常会计核算和原始凭证的审核; 
    5、配合有关业务科室落实政策性配套资金和其他专项扶持资金; 
    6、负责全系统各基层单位财务审计和财务管理工作; 
    7、负责全系统财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二)业务科:
    1、指导本系统企业体制改革和负责本系统企业管理;
    2、组织指导本系统企业网点建设和企业经营活动;
    3、负责本系统进出口业务的组织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4、指导全市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5、指导发展农副产品基地和产品加工销售型龙头企业;
    6、依托基层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站,大力开拓农村市场。
    (三)机关党支部。负责单位党群工作。
    负责人:金斗哲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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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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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延吉市 · 延边
  • 分类:政府机构 · 供销社
  • 工作时间:工作日 8:00-11:30 13:00-16:30
  • 电话:0433-2834322
  • 地址:延吉市新兴街爱丹路28—7—5    邮政编码:1330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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