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全区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负责全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负责全区广告监督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