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风景区的城区建设、土地开发利用、公用事业、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房屋产权产籍、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绿化亮化和园林管理等进行监督监察,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行使辖区内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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