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相关政策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数字政府”建设,拟定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全市“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四)统筹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
(五)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等。
(六)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政务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和政务数据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七)组织协调全市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市级政务服务质量、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考核。
(八)负责对进入市政务服务大厅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和督查。
(九)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十)统筹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组织推动政务大数据研究、开发、应用和对外合作交流。承担政务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
(十一)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市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十二)负责市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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