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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财政局

威县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22-10-15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2633 次浏览
威县财政局是邢台政府工作部门。
  • (一)拟订县财政事业发展规划,执行县政府、上级财政部门财政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承担财政预算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预决算草案,汇编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承担财政国库管理的责任。按规定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国库业务;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办法并监督管理。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监督管理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县直部门、各乡(镇、区)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职责。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

    (七)负责办理经济社会发展支出,中央、省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对农村、农业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管理县政府的债权、债务。受县政府委托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财政、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十)承担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项目规范、项目库建设和绩效评估工作;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税源的跟踪监督。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预算股

    3、国库股(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4、资产管理股

    5、综合股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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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威县 · 邢台
  • 分类: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 电话:0319-6150801 传 真:0319-6150801
  • 地址:邢台市威县中华大街152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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