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乡镇改革统一部署,贺钊镇共设置8个工作机构,分别为: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综合文化服务站);
(三)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五)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六)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七)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八)退役军人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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