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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统计局

广宗县统计局

🕐 发布时间:2022-10-15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037 次浏览
广宗县统计局是邢台政府工作部门。
  •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拟订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统计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统计调查制度,指导和规范全县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督察;组织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省、市民营经济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民营经济统计制度;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四)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调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服务业及能源、投资、消费、人口和城镇化率、劳动工资、就业、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县乡村三级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资源环境、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节能降耗、绿色发展、企业景气、妇女儿童监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新经济)、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地质勘察、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经济、收入、价格等基本统计数据,编印统计年鉴。

    (八)组织各乡(镇、区)和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九)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建设;组织建立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十一)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名录库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社情民意调查、资料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和有关统计资料的交换、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十二)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并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综合统计股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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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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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广宗县 · 邢台
  • 分类: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负责人:黄胜旭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 电话:0319-7212375
  • 地址:邢台市广宗县府前街33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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