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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司法局

新河县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22-10-15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422 次浏览
新河县司法局是邢台政府工作部门。
  • 新河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组织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査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社会意见征集、评估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园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政策措施、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

    (四)承担统筹推进新河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园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县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县入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洽创建工作;指导全县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监督全县强制戒毒及康复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管理和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大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法治督查与普法依法治理股

    3.依法行政监督股

    4.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5.基层和社区矫正股

    6.政治部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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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新河县 · 邢台
  • 分类: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负责人:徐振起
  •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电话:0319-4781148
  • 地址:邢台市新河县新华路322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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