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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医疗保障局

巨鹿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2-08-11 🕐 更新时间:2022-08-11 👁 6047 次浏览
巨鹿县医疗保障局是邢台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巨鹿县医疗保障局(简称县医疗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建室)、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基金监管股)、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机关行政编制10名、股级职数5名、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省、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规、规章、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负责拟定全县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完善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落实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定和完擅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以及相关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有关工作。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省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信息

  • 地区:巨鹿县 · 邢台
  • 分类: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负责人:孟军
  •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6月-9月份: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电话:0319-4268109
  • 地址:巨鹿县黄巾大道北侧医疗保障局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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