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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教育局

宁晋县教育局

🕐 发布时间:2022-08-11 🕐 更新时间:2022-08-11 👁 7322 次浏览
宁晋县教育局是邢台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 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承担所属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学校、幼儿园简称学校)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干部选任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协助县委做好科级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学校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六)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七)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八)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政策,推进素质教育。

    (十一)负责职业教育管理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所属学校的教育发展与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所属学校的布局调整。负责继续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中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负责所属学校学籍管理。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规划、组织并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五)统筹负责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学校的教育援助。

    (十六)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和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十七)负责实施全县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统筹管理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有关工作,规划指导全县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归口管理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

    (十八)负责全县教师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初审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要求,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制度。负责全县教师教育工作,负责宁晋县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

    (十九)负责本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落实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二十)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宁晋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宁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负责全县老年教育工作。

    (二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为:

    行政股室5个: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审计股)、人事股、教育股(国防教育办公室)、教育督导股(宁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3个:宁晋县教育科学研究所、宁晋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宁晋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机构信息

  • 地区:宁晋县 · 邢台
  • 分类: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负责人:白志芬
  •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夏季下午2:30-5:30
  • 电话:0319—5887108
  •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凤凰路8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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