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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医疗保障局

内丘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2-08-10 🕐 更新时间:2022-08-10 👁 5158 次浏览
内丘县医疗保障局是邢台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省、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规、规章、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完善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以及相关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有关工作。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医疗保障局设1个内设机构,即综合股,其职责如下: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机要、督办、保密、信访、档案、值班、标准化建设、安全保卫和局内应急管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信息宣传,组织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制定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单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励、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2、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
    3、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省、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以及相关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4、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省、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制定和调整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县级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5、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机构信息

  • 地区:内丘县 · 邢台
  • 分类: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8:30—12:00;13:30—17:30;
  • 电话:0319-6868392
  •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蓬山公园南门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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