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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乡村振兴局

赤壁市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时间:2023-02-09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990 次浏览
赤壁市乡村振兴局是咸宁政府工作部门。
  • (一)贯彻落实《湖北省扶贫条例》《湖北省老区建设条例》《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和《咸宁市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设;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扶贫信贷项目和外资扶贫项目及其他扶贫项目。

    (四)负责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组织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雨露计划”等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和检查督办。

    (五)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开发活动;指导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联系市党群组织和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开发活动。

    (六)拟订全市老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老区贫困地区和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七)负责全市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工资、财务、机要、档案、党务政务公开、信访接待、离退休事务工作;负责办文、办会、综合治理及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各项共性迎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开发指导股。负责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政策措施;负责拟定扶贫开发有关文件,负责扶贫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负责扶贫专项资金拨付;负责建档立卡国网系统数据维护和动态管理等工作;负责扶贫领域干部和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培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扶贫股。负责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开发,配合行业部门扶贫开发工作;负责驻村工作队选派、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综合性检查、督办、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负责市直各行业部门扶贫工作考核;负责扶贫有关巡视、巡察、检查的组织协调和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办工作;负责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扶贫作风建设;负责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运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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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赤壁市 · 咸宁
  • 分类: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负责人:王精华
  •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 电话:0715-5225959
  • 地址:湖北省赤壁市河北大道333号交通局10楼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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