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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林业局

南漳县林业局

🕐 发布时间:2023-02-15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181 次浏览
南漳县林业局是襄阳政府工作部门。
  •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措施、专项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适时开展专项规划监督和评估。组织开展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5)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设立申报、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6)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推动林业三权分置改革工作。

    (7)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县级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

    (8)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0)监督管理县级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推进全县林业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涉林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涉林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12)负责推进山林长制相关工作。拟订山林长制工作推进意见、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上级山林长制工作的各项任务。协调、监督全县山林长制工作实施。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股。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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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南漳县 · 襄阳
  • 分类:政府机构 · 林草局
  • 负责人:刘祥云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 电话:0710-5231349
  •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卞和路20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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