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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税务局

韶山市税务局

🕐 发布时间:2019-01-09 🕐 更新时间:2019-01-09 👁 5463 次浏览
韶山市税务局是湘潭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落实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和韶山市党工委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纳税评估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和韶山市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简介

    胡曙强 (党委书记、局长)
    胡曙强,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全面工作。

    王瑛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瑛,女,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含工会、团委、妇委会)。

    赵小球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小球,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法制股、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股、信息中心,联系银田税务所。

    袁俊 (党委委员、副局长)
    袁俊,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收入核算股、财务管理股、税收风险管理股,联系清溪税务所。
    刘湘鹏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刘湘鹏,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分管纪检工作。
    谭斌 (党委委员、副局长)
    谭斌,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韶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税政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税源管理股、机关服务中心。





机构信息

  • 地区:韶山市 · 湘潭
  • 分类: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负责人:韶山市税务局
  • 工作时间:夏季  8:00—12:00,15:00—18:00;冬季  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731—55682318     传真号码:0731—55689092
  • 地址:韶山市清溪镇清溪路4号     邮政编码:4113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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