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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时间:2026-01-25 🕐 更新时间:2026-01-25 👁 357 次浏览
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芜湖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

    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研究制定食品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负责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食品监管股、稽查大队)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经济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

    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反垄断执法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负责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查处传销违法行为。

    (五)负责监督管理商标使用,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安徽省著名商标、芜湖市知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负责监督管理广告活动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

    (六)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

    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七)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合同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

    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

    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等计量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管理

    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工作;负责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负责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二)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

    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十三)(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负责涉药相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实施中药、民族

    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县食安办具体工作。指导各镇健全食品安

    全监管“四员”制度。

    (十七)贯彻执行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县的政策措施。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专利强制许可、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各案管理等有关服务工作。拟订规范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标准制定相关工作,推动信息服务的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承担审标评审、专利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相关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

    (十八)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室、法规股、食品监管股、药品监管股、企业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质量标准计量股、特种设备监管股、知识产权股、价格监管股、企业注册局、稽查大队、检验所

    主要负责人:潘磊

机构信息

  • 地区:湾沚区 · 芜湖
  • 分类: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电话:0553-8811151
  •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行政四号楼7楼, 邮编: 2411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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